2007年2月9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收钱放赌徒 投案是正路
张普照 张捷

  2月6日,王某在家属陪同下向义乌警方投案。
  2006年2月,在义乌公安机关当保安的王某将抓获的赌徒私自放走,之后从中收取2万元好处费。东窗事发后,王某潜逃。当年10月,义乌市检察院对其上网追逃。东阳市黄田畈派出所得到这一情况后,利用地域之便,多次上门做王某家属的思想工作,宣传法律政策,终于取得了其家属的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