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6日,王某在家属陪同下向义乌警方投案。 2006年2月,在义乌公安机关当保安的王某将抓获的赌徒私自放走,之后从中收取2万元好处费。东窗事发后,王某潜逃。当年10月,义乌市检察院对其上网追逃。东阳市黄田畈派出所得到这一情况后,利用地域之便,多次上门做王某家属的思想工作,宣传法律政策,终于取得了其家属的支持。